在职人员
自由职业者
退休人员
在校学生
* 护照
1.护照在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护照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3.如换发过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4.护照须完整无缺、无任何破损、无污渍;
*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2张 (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规格: 3.5x4.5厘米
3.白色背景,素颜照片
4.五官端正清晰,眼睛睁开、不能露齿、不能佩戴眼镜、配饰等
* 身份证
1.请提供行程期间有效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16岁以下申请人如未办理身份证,可不提供该项材料;
* 户口本
1.整本复印件 (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若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不在同一本,请提供全家户口本全部页复印件;
* 婚姻证明
1.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离异,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 个人资料申请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 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申请人的姓名、职务、薪资、工作年限以及返回后保留职位保证和准假确认;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如申请人是法人代表,请人事或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
3.加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二选一);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 财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①每月有进出,可体现工资收入;
②最终余额大于5万元人民币,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①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
②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3.若申请人的公司(负责)支付旅行费用,需提供申请人(或雇主)公司的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对账单须加盖公司章或财务章,在职证明上也请明示由公司出资。
* 境外医疗保险单
1.保障必须包含医疗费、急诊并身故遗体送返,保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
2.此份保险须为中英文版本。
* 机票/酒店/行程
1.全程英文机票预订单;
2.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 (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3.全程行程单:须覆盖在捷克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 (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
请注意:
1.机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所有申请者的姓名。
2.捷克须为您的申根最长停留国。
* 探亲访友需要补充的额外资料
1.捷克朋友或亲属的英文邀请函原件(6个月以内),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地址与联系信息)、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居住费用支付方,邀请人姓名、出生年月、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包括提及被邀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是否为亲戚或朋友等,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费用:
①邀请人在申根国居住: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或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复印件;
②邀请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您一同到申根国旅行:提供已签字的担保书,中国居住许可(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收入证明(工作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居留证(或奥地利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 商务邀请需要补充的额外材料
1.请提供由捷克邀请方公司出具的邀请函原件:
①使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
②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职务)、访问目的、逗留期限、日程安排、费用支付方(旅费及医疗保险)、邀请方担保申请人按时回国、邀请公司的联系人、邀请公司负责人签字、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2.如有双方公司的商务往来证明,如双方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意向书或邮件,可一并提供;
3.如唯一目的为参观与现从事行业相关的展会,可同时提供将要参观的展会门票复印件。
4.如主要目的为参加展会,进行备展工作,请提供:
①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原件及展会摊位图复印件;
②展位付费证明复印件;
③如申请人通过中间机构支付展位费,需提交申请人向中间机构和中间机构向主办方支付展位费的证明;
* 护照
1.护照在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护照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3.如换发过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4.护照须完整无缺、无任何破损、无污渍;
*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2张 (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规格: 3.5x4.5厘米
3.白色背景,素颜照片
4.五官端正清晰,眼睛睁开、不能露齿、不能佩戴眼镜、配饰等
* 身份证
1.请提供行程期间有效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16岁以下申请人如未办理身份证,可不提供该项材料;
* 户口本
1.整本复印件 (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若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不在同一本,请提供全家户口本全部页复印件;
* 婚姻证明
1.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离异,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 个人资料申请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 财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①每月有进出,可体现工资收入;
②最终余额大于5万元人民币,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①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
②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境外医疗保险单
1.保障必须包含医疗费、急诊并身故遗体送返,保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
2.此份保险须为中英文版本。
* 机票/酒店/行程
1.全程英文机票预订单;
2.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 (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3.全程行程单:须覆盖在捷克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 (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
请注意:
1.机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所有申请者的姓名。
2.捷克须为您的申根最长停留国。
* 探亲访友需要补充的额外资料
1.捷克朋友或亲属的英文邀请函原件(6个月以内),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地址与联系信息)、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居住费用支付方,邀请人姓名、出生年月、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包括提及被邀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是否为亲戚或朋友等,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费用:
①邀请人在申根国居住: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或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复印件;
②邀请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您一同到申根国旅行:提供已签字的担保书,中国居住许可(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收入证明(工作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居留证(或奥地利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 护照
1.护照在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护照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3.如换发过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4.护照须完整无缺、无任何破损、无污渍;
*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2张 (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规格: 3.5x4.5厘米
3.白色背景,素颜照片
4.五官端正清晰,眼睛睁开、不能露齿、不能佩戴眼镜、配饰等
* 身份证
1.请提供行程期间有效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16岁以下申请人如未办理身份证,可不提供该项材料;
* 户口本
1.整本复印件 (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若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不在同一本,请提供全家户口本全部页复印件;
* 婚姻证明
1.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离异,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 个人资料申请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 退休人员
1.退休证复印件;
2.如未办理或遗失退休证,用原单位出具的正规的英文退休证明代替,领导签字盖公章。
* 财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①每月有进出,可体现工资收入;
②最终余额大于5万元人民币,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①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
②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境外医疗保险单
1.保障必须包含医疗费、急诊并身故遗体送返,保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
2.此份保险须为中英文版本。
* 机票/酒店/行程
1.全程英文机票预订单;
2.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 (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3.全程行程单:须覆盖在捷克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 (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
请注意:
1.机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所有申请者的姓名。
2.捷克须为您的申根最长停留国。
* 探亲访友需要补充的额外资料
1.捷克朋友或亲属的英文邀请函原件(6个月以内),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地址与联系信息)、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居住费用支付方,邀请人姓名、出生年月、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包括提及被邀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是否为亲戚或朋友等,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费用:
①邀请人在申根国居住: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或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复印件;
②邀请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您一同到申根国旅行:提供已签字的担保书,中国居住许可(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收入证明(工作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居留证(或奥地利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 护照
1.护照在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护照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3.如换发过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4.护照须完整无缺、无任何破损、无污渍;
*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2张 (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规格: 3.5x4.5厘米
3.白色背景,素颜照片
4.五官端正清晰,眼睛睁开、不能露齿、不能佩戴眼镜、配饰等
* 身份证
1.请提供行程期间有效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16岁以下申请人如未办理身份证,可不提供该项材料;
* 户口本
1.整本复印件 (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若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不在同一本,请提供全家户口本全部页复印件;
4.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个人资料申请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 在校证明+学生证
1.学校英文在校证明,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按模版提供 (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学生证或学籍卡复印件;
3.如在升学阶段,请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同行关系证明 (18周岁以下申请人)
1.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中英文对照)
2.不同行的父母一方或双方签字的出行同意声明,经公证处翻译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中英文对照), 并注明被委托人与未成年人的关系;
特别提示: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
* 境外医疗保险单
1.保障必须包含医疗费、急诊并身故遗体送返,保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
2.此份保险须为中英文版本。
* 机票/酒店/行程
1.全程英文机票预订单 (18周岁以下如与父/母出行但不与父/母同时办签,还需提供父/母机票预订单);
2.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 (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3.全程行程单:须覆盖在捷克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 (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
请注意:
1.机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所有申请者的姓名。
2.捷克须为您的申根最长停留国。
* 探亲访友需要补充的额外材料
1.捷克朋友或亲属的英文邀请函原件(6个月以内),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地址与联系信息)、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居住费用支付方,邀请人姓名、出生年月、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包括提及被邀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是否为亲戚或朋友等,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2.如行程由邀请方支付费用:
①邀请人在申根国居住:提供邀请人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或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复印件;
②邀请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您一同到申根国旅行:提供已签字的担保书,中国居住许可(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收入证明(工作证明);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奥地利签证页/居留证(或奥地利身份证);
4.如访问亲属须提供与亲属的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5.如访问朋友须提供能证明您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