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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签证[上海送签]·支持旅游/商务/探亲访友

卢森堡签证[上海送签]·支持旅游/商务/探亲访友

  • 销量:15 | 满意度:100% | 0条点评
  • 办理时长:20个工作日
  • 是否可退:不可退
  • 签证类型:
  • 所属领馆:卢森堡使领馆
  • 停留时间:以使领馆签发为准
  • 有效日期:以使领馆签发为准
  • 面试需要:需要
  • 邀 请 函:需要
  • 受理范围: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优惠价:450

预订数量:

总价: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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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介绍 所需材料 客户评价 我要咨询
签证介绍

上海地区办理卢森堡签证需要前往"卢森堡签证申请中心",录入指纹和照片 (即生物识别信息采集)。卢森堡签证材料可以自己准备,也可以通过卢森堡签证代办机构协助。

起价说明:服务费450元,此价格不包含领馆签证费700元+签证中心服务费195元+签证中心快递费75元

服务内容:提供签证咨询+签证方案评估+材料清单/样本提供+材料审核+表格翻译代填+材料整理排序+签证预约

所需材料
在职人员 自由职业者 退休人员 在校学生

护照 

1.护照在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护照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3.如换发过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4.护照须完整无缺、无任何破损、无污渍;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2张 (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规格: 3.5x4.0厘米 

3.白色背景,素颜照片

4.五官端正清晰,眼睛睁开、不能露齿、不能佩戴眼镜、配饰等

身份证

1.请提供行程期间有效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16岁以下申请人如未办理身份证,可不提供该项材料;

户口本

1.整本复印件 (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若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不在同一本,请提供全家户口本全部页复印件;

婚姻证明

1.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离异,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个人资料申请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支持手写/机打(签名除外);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旅行医疗保险

1.保障必须包含医疗费、急诊并身故遗体送返,保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

2.此份保险须为中英文版本。

财产证明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①每月有进出帐,可体现工资收入;

②最终余额大于5万元人民币,但切忌勿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①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

②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3.若申请人的公司(负责)支付旅行费用,需提供申请人(或雇主)公司的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对账单须加盖公司章或财务章,在职证明上也请明示由公司出资。

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申请人的姓名、职务、薪资、工作年限以及返回后保留职位保证和准假确认;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加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二选一);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机票/酒店/行程

1.全程英文机票预订单;

2.全程英文酒店预订单 (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3.全程行程单:须覆盖在卢森堡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国家、城市、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 (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 

请注意:

1.机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所有申请者的姓名。

2.卢森堡须为您的申根最长停留国。

探亲访友需要补充的额外资料

1.由亲属或朋友出具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2.邀请人发出的英文邀请函原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居住费用支付方,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3.邀请人证件复印件: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居留证(或卢森堡身份证);

4.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①探亲: 需提交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中英文对照),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②访友: 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等。

5.由亲属或朋友出具的偿付能力证明

①提供近期3个月内的收入来源证明或其他由银行开具的偿付能力证明,用于证明本人具备承担申请人停留期间所有相关费用的能力;

6.如住在卢森堡亲友家里,请提供亲友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复印件。

商务邀请需要补充的额外材料

1.卢森堡活动主办方或培训主办方或合作伙伴出具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需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加盖公章,签字,并必须包含如下的信息:

①公司详细地址和联络人信息;

②公司签字人员姓名和职务;

③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④详细日程;

⑤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⑥邀请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⑦提供商会注册证明 (若适用);

2.申请人可以补充其他相关的材料,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与卢森堡单位保持商务或劳务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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