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日本留学签证办理需要通过日本使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2.适用于长期居住、工作地为北京、河北、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湖北、湖南、天津、新疆、宁夏、西藏、青海、内蒙古地区的申请人;
日本留学签证办理流程:
1.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
3.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日本使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北京神舟国旅专业的日本留学签证代办机构,为您详细介绍日本留学签证办理流程,日本留学签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日本签证新政策等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